为切实加强本市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监督管理,确保城市公共安全,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,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对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项检查整治的范围和主要内容
(一)专项检查整治的重点范围:已投入使用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。
(二)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
1、开启门窗安全质量状况。开启门窗金属构件锈蚀、断裂、变形、松动和损坏脱落等;
2、结构胶(密封胶)和密封条安全质量状况。结构胶、密封胶和密封条老化、龟裂、气泡和脱落等;
3、玻璃安全质量状况。玻璃破损,中空玻璃起雾、结露和霉变等;
4、受力构件安全质量状况。玻璃幕墙受力构件变形、错位、松动、损坏,防腐涂层锈蚀等;
5、雨水渗漏影响安全质量状况。存在不同程度雨水渗漏的;
6、整改状况。存在安全质量隐患,且未及时整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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